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网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基本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作者: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浏览数:3280  发布时间:2022-04-26 15:01:33

各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基本情况填报工作是我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填报完成后的内容将作为实验室优化重组的重要依据。为更准确地完成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基本信息模块填报工作,在前一阶段填报工作的基础上,填报系统将于4月27日---29日17:00重新开放,请各实验室安排专人,按以下填报规则补充完善填报内容,经实验室主任审核确认后提交。

  一、基本情况部分

  1.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实验室主任、研究方向等内容,必须与建设任务书一致,完成变更手续的、以批准变更的内容为准。

  2.实验室所属领域请按照研究内容与方向准确选择(由实验室主任确认)。
二、固定人员与学术委员会部分

  1.实验室固定人员所属单位应与依托单位一致(固定人员属依托单位的下属企业或二级单位的除外)。固定人员的工作性质含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学科带头人及其他。

  2.学术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数量为7人以上的单数,同一单位的学术委员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有准确的身份证号(允许个别用手机号代替)。
三、建设运行部分

  1.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申请书、任务书、认定建设、验收申请、通过验收、考评申请等支撑材料需要上传系统(没有验收材料的实验室用第一次参与考评的材料代替)。

  2.实验室历年来的考评情况。

  3.实验室2014年以来的运行费情况。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基本信息填报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