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网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厅基础处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浏览数:2384  发布时间:2022-01-18 16:39:27

闽科基函〔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系统总结我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年度工作情况,科学谋划2022年工作,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我厅将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1年1月1日前我厅认定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

  二、填报内容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

  包括实验室名称、所属领域、研究方向、固定人员、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建设运行等基本情况。

  (二)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包括年度工作总结(编写提纲详见附件1)、年度建设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2),具体包括:

  1. 实验室一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2. 实验室建设运行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
  3. 2022年度工作计划。

  三、填报程序

  1在线填写。2022年2月16日-3月14日,登陆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 (http://xmgl.kjt.fujian.gov.cn)─后续管理─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基本信息─起草─点击“添加”按钮在线填写实验室基本信息,完成基本信息填报提交后,再点击工作总结─起草─点击“添加”按钮在线填写2021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2.纸质材料报送:2022年3月15日-19日,在线打印《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需带水印),经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后一式1份,报送至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四、其他

  1.基本信息填报是完善省重点实验室网上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重点实验室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建设任务书》的内容进行填写。“基本情况”模块中实验室名称、主任、所属领域、研究方向、依托单位等关键信息填报提交后,系统将予以锁定。之后,如需变更,需按《实施细则》规定提出申请,并登陆管理系统 (http://xmgl.kjt.fujian.gov.cn)─后续管理─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信息变更─起草─点击“添加”按钮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后提交审核同意。

  “建设运行”模块中,2019年(含)以后通过系统提交过的建设申请书、建设任务书、验收申请书、考核申请书等材料,系统将自动链接;2019年前未通过系统提交的材料,请上传扫描件。“考核评估”和“运行费下发”栏请填写2014年以来的情况(该栏内容每年需维护)。

  2.年度报告工作是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是重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实验室考核评估的依据之一,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恪守科研诚信要求,认真梳理工作总结、理性分析困难问题、科学谋划明年工作,确保年度报告工作准确、客观、真实。

  3.联合共建的实验室由第一依托单位负责填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时盛英、吴峰,电话:0591-87881307、87884375,技术支持电话:0591-87882011.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22号福建科技大厦709室李智聪收,邮编:35000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编写提纲.doc 附件2 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