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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专家库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厅监督处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浏览数:5046  发布时间:2021-09-17 10:43:00

闽科监函〔202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专家库的建设和使用,全面系统掌握我省高端专家的类型、层次、特长,发挥好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决定对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专家库人员信息进行补充和梳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对象

  已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评审专家库的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研人员。

  二、梳理内容

  增添3个方面的专家信息。

  1.专家类型

  以下专家类型每个专家最多选填2类:

  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财务类、管理类。

  1. 人才类别

  每位专家选填以下A、B、C类中的最高类别:

  A类:曾获国家部委及以上部门的科技人才称号;
    B类:曾获省厅级及以上部门的科技人才称号;

  C类:曾获地市级部门的科技人才称号。

  国家级人才包括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青年千人、国家杰青、国家优青、长江学者、青年长江、新世纪优秀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

  省级人才包括省百人计划、省创新领军人才、省创业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省杰青等。

  3.行业关键词

  关键词要求通俗易懂,体现专家行业和特长。最多填4个字段,用顿号隔开。例如:

  专家例1(农业):茄果、辣椒、栽培、植保;

  专家例2(机械):汽车、底盘、制造、设计;

  专家例3(医学):外科、肾移植、免疫。

  三、梳理流程

  1.高等院校: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各二级学院的项目系统管理员,登录福建省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的基础支撑系统→系统管理→专家梳理→本级专家梳理→右边列表“编辑”→专家信息梳理表下载→导出清单→正确填写专家信息梳理表下中的空白信息(如:人才类别、专家类型、行业关键词)→盖章确认函及专家梳理表上传→主管部门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

   2.科研院所(含医院):由各单位项目系统管理员按高等院校流程操作。

   3.企业:系统发通知给企业专家,各专家通过个人账号登录福建省科技厅基础支撑系统,并在登录系统后的弹出页面表单中补充信息后提交。

  四、梳理期限

  本次专家信息梳理期限为:2021年9月15日-10月10日。

  请各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专家,认真做好此次专家信息梳理工作和审核把关,确保专家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联系人:陈艳萍   13075918997

  胡少华   0591-8786930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专家库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