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2020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考评结果,现将2020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下达你们(具体分配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该经费由获得补助的重点实验室统筹安排使用,请加强监督和管理。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30日